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案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5年1月7日部授家字第1040026028號暨教育部105年1月11日臺教學(四)字第1050003064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文業奉總統於104年12月16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6761號令公布,檢附衛生福利部原函暨條文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