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3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13092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金管會之「105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特訂定「105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請有意願參與本年度計畫之學校於105年3月18日前函報本年度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如附件1第4頁及第5頁),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三、旨案計畫將執行包括下列項目:
(一)推派直轄市、縣(市)內辦理金融基礎教育執行成效良好之國民中小學為推廣學校,組織本計畫之工作小組,成立金融基礎教育推廣社群;推廣學校應於校內持續辦理金融基礎教育,並定期召開推廣聯繫會議。
(二)辦理各直轄市、縣(市)之「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產出型工作坊」,並將金融基礎教育種子教師及金管會之「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諮詢輔導團」納入辦理。
(三)預留經費辦理相關教材、教案之徵選,類別可分為:
1、符合金管會行動方案計畫(例如「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活動」)之教案,並推薦參與總決賽。
2、其他金融基礎教育融入課程設計之優良教材、教案研發。
四、各校辦理核結之報府資料應繳交成果報告書面及電子檔各一式兩份,其內容應包括全年度之執行成果、活動紀錄、研習內容與教案(含學習單及教學省思)。
五、本府將依據成果報告及實際執行推廣成果,本權責對推廣金融基礎教育有功之行政人員及教學人員予與敘獎。
六、旨案建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計畫經費以新臺幣20萬元為原則,本府將依據縣內申請通過學校平均核撥經費辦理。
七、另檢送「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附件2)1份,俾利申請學校作為課程教學推動與實施之參考,亦請適度轉化教材資料以符合學生成長階段、生活經驗及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