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法第4條之1業奉總統105年6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50781號令增訂公布並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49期
國民教育法第4條之1業奉總統105年6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50781號令增訂公布並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49期,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