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06年2月24日紅心(一百零六)刑字第009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品學兼優獎:
(1)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2)學期總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
2、特殊才藝獎:
(1)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2)參與縣市級比賽獲獎者(需有證明文件)。
3、徵文比賽: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二)上述申請人父或母,須106年仍在監(所)執行者。
符合資格者,請於3/30(四)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