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府有關清明節防火宣導相關訊息。
一、依據本府106年2月23日府授消預字第1060041351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清明節前加強對學生宣導注意防火安全,並轉告家長備妥水桶(袋)或保特瓶儲水上山掃墓,以熄滅餘燼,預防山林田野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