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3年9月19日113永長興字第113091951號函辦理。
二、 為嘉勉教育部認定之偏遠地區學生積極向上,給予學業優異之學生肯定,請各校踴躍協助學生申請。
三、 申請對象:教育部認定偏遠之國中、小及高中就讀之經濟弱勢家庭學生,且學業成績為全校前50%。
四、 申請文件:申請表及師長推薦信、經濟證明文件(可候補)、前一學期成績單(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由導師整體評估)。
五、 申請方式:每校每年級一名,由學校統一發函至該會,通知得獎名單並撥款至學校帳戶。
六、 獎助金額:國小組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國中組5000元,高中組8000元。
七、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止,郵戳為憑。
八、 辦法、申請資料如附件,電子信箱info@evergloryfoundation.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