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29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05488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推動教師透過教學檔案製作,強化系統思考能力,引導覺察教學問題,進而幫助學生有效學習,希藉由旨揭徵選計畫分享教學檔案製作經驗、提供優良範例,進而建立評鑑機制。
三、參與對象:
(一)本學年參與「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教師。
(二)連續辦理三年以上(含逐年期、多年期)學校:每校1~2件。
(三)未滿兩年之學校:鼓勵參加,每校至多2件。
四、徵選分初審、複審和決審三階段進行:
(一)初審:6月下旬,由各學校辦理。7月20日前送國姓國中(54443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37號,南投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許芫菱助理收)。
(二)複審:7月29日,由本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綜合規劃組辦理。酌選績優高中職2件、國中2件、國小5件,8月20日送教育部參選。
(三)決審:由教育部委託臺北市立大學辦理。
五、本縣徵選結果及敘獎:
(一)特優,各組2名,嘉獎兩次。
(二)優等,各組3名,嘉獎乙次。
(三)佳作,各組各若干名,獲獎獎狀乙紙。
(四)各組獎項可從缺。
六、獲選教育部優良教學檔案並參與講師培訓,敘獎另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