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核定之「公共場所或舉辦各類活動投保責任保險適足保險金額建議方案」乙份,請參閱。

主旨: 檢送行政院核定之「公共場所或舉辦各類活動投保責任保險適足保險金額建議方案」乙份,請參辦。
說明: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13日金管保產字第1040209155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