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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設置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

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兒少諮詢代表定位為諮詢性質,蒐集兒少意見及其關注議題,讓兒少代表學習表達,進而為兒少權益發聲,促進兒少公共參與。
三、遴選方式採自行報名及單位推薦兩種方式,單位推薦部分請本縣各國中、高中職及民間團體推薦1名人選。並由本處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及面試,擇優錄取,預計正取15-20名,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截止時間自收到文後一個月內,請依遴選報名表格式填妥,連同相關佐證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送至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工及婦幼科(南投市中興路660號),並註明參加兒少諮詢代表遴選。
五、本案如有聯繫事宜,逕洽本府社會及勞動處社工及婦幼科鐘采芳社工督導,聯絡電話:049-2209290分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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