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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檢送修正「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5年2月22日府行救字第1050039402號函辦理。
二、附修正「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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