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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經濟部水利署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水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第九點及其附表二至附表六,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函轉經濟部水利署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水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第九點及其附表二至附表六,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05年5月3日府工水字第105009183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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