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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已廢止,請參閱。

主旨: 有關「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050104478B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22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104478C號書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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