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5年會計年度即將結束,預算經費之執行請確實依公告事項如期辦理(詳如附件檔--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各項經常支出請購及動支經費之案件,請於12月08日前送會計室簽核,逾期不予會簽核章。
二、按月或按期支付之款項(報費、郵電費、租金、電梯保養費等經常性支出)得提前於12月15日辦理付款手續。
三、有出差事實者,請於差竣即辦理差旅費報支申請。
二、按月或按期支付之款項(報費、郵電費、租金、電梯保養費等經常性支出)得提前於12月15日辦理付款手續。
三、有出差事實者,請於差竣即辦理差旅費報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