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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免試獨招簡章

一 、 報名資格: 凡同時符合 下列 二項 資格之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 一 ) 學生之家長 服務於下列單位 者 :
1. 經政府核准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設立並駐區作業之園區事業單位。
2. 經政府核准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設立並駐區作業之研究機構。
3. 經政府核准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設立並駐區作業之創新育成中心。
4.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八條所稱之分支單位。
5. 科技部暨所屬單位(預算員額)。
6.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不含兼課、代理代課老師)。
7. 中彰投雲林地區(以下簡稱中部地區)國立大學校院及與本校簽訂有教育合作備忘錄之其它公私立大專機構之現任正式教職員。
8. 經政府核准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設立並駐區作業之園區事業單位、研究機構、創新育成中心,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8條所稱於竹科、南科所設之分支單位及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上述單位在職員工子女,亦包括父母雙亡員工之弟妹,員工嫡系孫子女(限父母雙亡之嫡系孫子女)及一年前完成合法程序之領養子女。
9. 行政院所屬駐中部地區之各研究機構及醫學中心。
10. 經中科管理局核准設立於中科之服務類事業單位所屬員工。
( 二 ) 學生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且 未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者 ( 不含報到 後放棄錄取資格 )
1. 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具同等學力資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2.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者。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現場報名-備妥報名表、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 免試入學 單獨招生報名時間 : 自106年6月1日(星期四)起至106年6月9日(星期五)止。 (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四 ) 報名 地點: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學教務處 註冊組
學 校 地 址: 42878 臺 中市大雅區平和路 227 號
學 校 電話: 04 -25686850 分機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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