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全民節電行動」之全國再節電1%目標,請各校依說明加強節約用電。
一、依據本府103年8月8日府建工字第1030150704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本(103)年夏季用電高峰,並對未來電力供應可能之困境預作準備,行政院於103年6月19日第3403次會議決定,准予辦理「全民節電行動」,呼籲全民響應節電,在原有努力外,再新增節電行動,期全國以再節電1%(約24.52億度電)為目標,由「政府帶頭」、「產業參與」、「全民自發」三大方向推動,著重鼓勵性措施,改變全民電力使用行為,並鼓勵各界提出節電創意作法,形塑整體節能氣氛,以有效控制用電成長(詳如附件1)。
三、於「全民節電行動」推動架構中(如附件2),針對「政府帶頭」行動主軸訂有「縣市共推節電,並舉辦夏月縣市節電競賽」推動措施,實施方式如下:
(一)縣市配合節電行動,積極推動縣市機關學校、產業與家庭節電。
(二)舉辦夏月縣市節電競賽並公布成績,鼓勵創新節電作法,並由行政院頒獎予節電優良縣市。
四、綜上,為達「全民節電行動」之全國再節電1%目標,隨函檢附能源局可協助辦理節電推廣工作之相關資源及聯絡窗口如附件3,請惠予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整合所屬資源,推動所屬、所轄之機關、學校、產業及家庭落實「全民節電行動」各項推動措施,並分別於103年12月25日及104年6月25日前依附件4表格提供相關推動情形予本府建設處,俾利辦理成效統計工作。
(二)積極參與經濟部103年『經濟部「夏月.節電中」縣市競賽活動計畫』,創新節電作為,俾爭取可資行政院頒獎之佳績,相關成績並將併同公布。
五、為辦理「全民節電行動」推廣工作,經濟部並將於節約能源園區網站(http://www.energypark.org.tw)設置「全民節電行動」專屬網頁,歡迎參考運用及連結,並協助推廣周知。
二、為因應本(103)年夏季用電高峰,並對未來電力供應可能之困境預作準備,行政院於103年6月19日第3403次會議決定,准予辦理「全民節電行動」,呼籲全民響應節電,在原有努力外,再新增節電行動,期全國以再節電1%(約24.52億度電)為目標,由「政府帶頭」、「產業參與」、「全民自發」三大方向推動,著重鼓勵性措施,改變全民電力使用行為,並鼓勵各界提出節電創意作法,形塑整體節能氣氛,以有效控制用電成長(詳如附件1)。
三、於「全民節電行動」推動架構中(如附件2),針對「政府帶頭」行動主軸訂有「縣市共推節電,並舉辦夏月縣市節電競賽」推動措施,實施方式如下:
(一)縣市配合節電行動,積極推動縣市機關學校、產業與家庭節電。
(二)舉辦夏月縣市節電競賽並公布成績,鼓勵創新節電作法,並由行政院頒獎予節電優良縣市。
四、綜上,為達「全民節電行動」之全國再節電1%目標,隨函檢附能源局可協助辦理節電推廣工作之相關資源及聯絡窗口如附件3,請惠予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整合所屬資源,推動所屬、所轄之機關、學校、產業及家庭落實「全民節電行動」各項推動措施,並分別於103年12月25日及104年6月25日前依附件4表格提供相關推動情形予本府建設處,俾利辦理成效統計工作。
(二)積極參與經濟部103年『經濟部「夏月.節電中」縣市競賽活動計畫』,創新節電作為,俾爭取可資行政院頒獎之佳績,相關成績並將併同公布。
五、為辦理「全民節電行動」推廣工作,經濟部並將於節約能源園區網站(http://www.energypark.org.tw)設置「全民節電行動」專屬網頁,歡迎參考運用及連結,並協助推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