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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3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績優教學團隊與學生學習楷模評選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0720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鼓勵各校落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之精神,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相關規定,以確實協助學習弱勢學生之學習,並強化教師自我效能,特訂定本計畫。
三、旨案計畫執行細節請詳閱附件。送件說明摘錄如下:
(一)請 各校併同所薦送之績優教學團隊及學生學習楷模書面及電子檔案光碟等資料各一式8份,寄送至草屯國小(地址為草屯鎮玉屏路210號)專責人員洪聖惟先生收。
(二)上揭資料需於103年12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方式函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亦不退件。
(三)相關計畫執行細節,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06-2133111#221黃筠婷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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