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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轉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發布施行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4年1月19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4000002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附法規條文乙份,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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