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主旨:函轉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104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於104年3月26日前提出申請,執行期程為104年7月1日至104年11月30日者。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請依實際執行能力審慎規劃,並依各類項目(請參考網站公告),各類培訓團體案每年以申請1次為限,前揭每年僅核定一案(包括:(1)單獨一案(2)多案同性質合併一案(3)一校多案不同類別)為限,不得重複核定。每校各類培訓個人案之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如已受政府其他單位補助則不予補助。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本校網址(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圖示):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本校網址(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圖示):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說明:
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於104年3月26日前提出申請,執行期程為104年7月1日至104年11月30日者。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請依實際執行能力審慎規劃,並依各類項目(請參考網站公告),各類培訓團體案每年以申請1次為限,前揭每年僅核定一案(包括:(1)單獨一案(2)多案同性質合併一案(3)一校多案不同類別)為限,不得重複核定。每校各類培訓個人案之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如已受政府其他單位補助則不予補助。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本校網址(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圖示):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本校網址(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圖示):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