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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中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宣導

南投縣立大成國民中學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規定

1.1   通報安全事件與處理

1.1.1    資訊安全事件包括:系統被入侵、對外攻擊針對性攻擊、散播惡意程式、中繼站、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攻擊、垃圾郵件、命令或控制伺服器、殭屍電腦、惡意網頁、惡意留言、網頁置換、釣魚網頁、個資外洩等。

1.1.2    資訊安全事件等級,由輕微至嚴重區分等級如下:

l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屬0級事件:

(1)  未確定事件或待確認工單:來自不同計畫所使用新型技術(A-SOC,miniSOC,…)所產生之工單,但其正確性有待確認。

(2)  其他單位所告知教育部所屬單位所發生未確定之資安事件。

(3)  教育部及區、縣網路中心檢舉信箱通告之資安事件。

l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屬1級事件:

(1)  非核心業務資料遭洩漏。

(2)  非核心業務系統或資料遭竄改。

(3)  非核心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短暫停頓。

l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屬2級事件:

(1)  非屬密級或敏感之核心業務資料遭洩漏。

(2)  核心業務系統或資料遭輕微竄改。

(3)  核心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系統效率降低,於可容忍中斷時間內回復正常運作。

l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屬3級事件:

(1)  密級或敏感公務資料遭洩漏。

(2)  核心業務系統或資料遭嚴重竄改。

(3)  核心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系統停頓,無法於可容忍中斷時間內回復正常運作。

l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屬4級事件:

(1)  國家機密資料遭洩漏。

(2)  國家重要資訊基礎建設系統或資料遭竄改。

(3)  國家重要資訊基礎建設運作遭影響或系統停頓,無法於可容忍中斷時間內回復正常運作。

1.1.3    本校任何人於校內發現異常情況或疑似資安事件,應立即向資安業務承辦人通報,資安業務承辦人應儘速進行處理並研判事件等級。

1.1.4    資安業務承辦人當發生研判事件等級3(含)以上之事件,應立即通報資訊業務主管及校長,並以電話聯絡教育局(處)資訊安全管理單位,由校長儘快召集會議研商處理的方式。(參考資安事件通報程序,文件編號:A-6)

1.1.5    當發生無法處理之資通安全事件,應通報教育局(處)資訊安全管理單位協助處理。

1.1.6    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網址:https://info.cert.tanet.edu.tw/),帳號為學校OID:                                                。

1.1.7    資安通報依情報來源分為「告知通報」與「自行通報」,若收到「告知通報」事件通知,由資安業務承辦人登入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完成通報及應變作業。

1.1.8    資安事件若為校內人員自行發現,由資安業務承辦人登入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進行「自行通報」完成通報及應變作業。

1.1.9    資安事件須於發生後1小時內進行通報,0、1、2級事件於事件發生後72小時內處理完成並結案(包括通報與應變),3、4級事件於事件發生後36小時內完成並結案。

1.1.10  如有收到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資安預警事件」通知,由資安業務承辦人登入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進行資安預警事件單處理作業。

1.1.11  相關通報應變流程請依照「教育機構資安通報應變手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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