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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公路局機車駕訓補助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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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80940A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學生機車安全駕駛觀念,降低交通意外之風險,請轉知所轄學校運用各種管道加強宣導,另請鼓勵外籍生參加機車駕訓班,建立正確駕駛觀念與培養道路駕駛能力。
三、隨文檢附交通部公路局公函及宣導文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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