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教育優先區
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04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
第一部份:學校基本資料:
1.學校:南投縣立大成國民中學
校長:陳清濱 校長
2.學校類型:一般
3.執行年度:104學年度
4.補助情況:
| 補助項目內容 | 申請指標 | 核定經費 | 經費結餘 | 結餘原因 |
| 推展親職教育活動 | 指標二~(一) 指標二~(二) |
14,215 | 0 | |
| 學校發展教育特色 | 指標一~(四) 指標二~(三) |
116,600 | 0 |
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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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參照標準 |
學校 自評 |
考核委員 評鑑 |
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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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打ˇ) |
執行情形概述 |
評分 (打v) |
考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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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
[優]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 [可]未派員參與,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 [劣]無派員參與,亦無事先函報請假。 |
10 ■ 8 □ 6 □ 4 □ 2 □ |
1.註冊組長楊燮理參加(100,101年度教育優先區承辦人)。 2.指派訓育組長 邱德輝 參加(2014.8.1新接任訓育組長,開始承辦教育優先區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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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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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
[優]組織健全,合作無間。 [可]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成員適切。 [劣]未見明確措施。 |
5 □ 4 ■ 3 □ 2 □ 1 □ |
主要工作由訓育組長,註冊組長,輔導組長執行,分工明確,且適時開會協調工作項目。 |
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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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
[優]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 [可]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 [劣]未見明確措施。 |
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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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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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申請會議時現任承辦人尚未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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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
[優]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 [可]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 [劣]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 |
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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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依核定計畫與審查意見執行。 |
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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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
[優]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 [可]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 [劣]未依原計畫使用 |
20■ 16□ 12□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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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6□ 12□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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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發展特色指導老師領具與簽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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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
[優]有相關配套措施。 [劣]未有相關配套措施。 |
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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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舞社與打鼓社獲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基金會協助
2.家長會補助辦理親職教育座談會餐點 |
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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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4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
[優]執行率達90%以上。 [可]執行率達80%。 [劣]執行率未達80%。 |
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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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於規定時程內執行完畢 |
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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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親職教育結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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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3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
[優]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95%以上。 [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執行率達90%,且於103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劣]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且執行率未達90%,亦未能於103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
20■ 16□ 12□ 8 □ 4 □ |
皆於時程內執行完畢 |
20□ 16□ 12□ 8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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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
[優]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可]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劣]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 |
10■ 8 □ 6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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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優先區相關業務列為第一優先處理項目,公文與公務填報皆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
10□ 8 □ 6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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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 (項目三、項目四) |
1.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 2. 獲補助項目四、項目八學校,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 |
不 計 分 |
□需填報
■無需填報 |
不 計 分 |
□填報確實 □填報不確實應 重新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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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四:修繕離島或偏遠地區師生宿舍
2.項目八: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3. 獲項目三、四經費補助學校應填報附件一成果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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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特殊優良事蹟(請備相關佐證資料):(5%)
大成國中原舞社獲103學年度全國舞蹈比賽民俗舞甲組全國特優第一名(104.3.24)
大成國中原舞社獲104學年度全國舞蹈比賽民俗舞甲組 南投縣特優第一名代表參加全國賽(104.11.13)
大成國中打鼓社獲103學年度真佛宗華光盃鼓藝競賽全國優等第一名(104.1.25)
(以上僅列出104年期間特殊獲獎)
承辦人: 邱德輝 相關處室主任:余政隆 校長:陳清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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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自評: 98 分,考核委員評分: 分 考核委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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